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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出台三项措施应对油电价格上调

2008-07-03 来源:
    针对近日成品油价格和电价的上调,上海出台了三方面应对措施。   

 

    一是对受油价调整影响大、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种粮农民、渔 业、林业、城市公交(含轮渡)、客运出租车、崇明三岛客运给予补贴。其中城市公交(含轮渡)、崇明三岛客运新增的燃油成本继续由 财政给予全额补贴。客运出租车新增的燃油成本,也由财政给予全 额补贴(双班车每车每月再增加1050元)。对种粮农民增加的支出, 通过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予以补偿,在年初本市对农资综合直补 标准已作调整的基础上,每亩再增加6.50元补贴。对渔业、林业继 续按原有办法予以补贴。

 

    二是对低收入家庭居民的生活困难,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费用的 提高,采取提高城乡低保补贴等措施给予补偿。在本市今年4月1日 已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,自7月份起,对本市 城乡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再发放15元临时补贴。   

 

    三是对货运、公路客运的价格,允许按照现行价格管理规定及 运价油价联动机制予以适当疏导,但要从严控制调价幅度,防止不 合理涨价。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、生猪等鲜活农产品以及抗震 救灾物资的车辆,一律免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和高速公路通 行费。

 

    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

 

    居民电价不作调整

 

    上海市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昨日在市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根据国 家电价调整的方案,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.5分钱,因 各地电价水平和实际情况不同,各地实际电价调整幅度不一,华东 电网各省市调价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,自7月1日零时起,本市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。居民 电价不作调整。

 

    根据《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》,将适 当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,上海市电网统调燃煤机组(含热电联产 机组)上网电价(含税,下同)每千瓦时提高2.14分钱,同时适当 提高部分电价偏低、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。其中,对居民生活 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仍维持原标准,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,上海 市销售电价提价标准平均为每千瓦时3分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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